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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相关管理规定培训(叉车相关管理规定培训目的)

发布时间:2022-11-21 00:35:07   浏览:103

今天给各位分享叉车相关管理规定培训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叉车相关管理规定培训目的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特种设备厂内叉车管理规定

叉车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

手叉车使用管理规定

为确保手叉车使用安全,规范车间手动液压手动液压叉车的安全操作,制定了手叉车使用相关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手叉车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手叉车使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市叉车的安全监察工作,保障叉车使用人、所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叉车的制造、销售、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检验、使用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叉车使用是指工厂、码头、仓库等特定区域(以下简称特定区域)内使用的叉车,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叉车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叉车的安全监察工作,区、县级市质监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叉车实施安全监察。

第二章 叉车制造、改造、维修和销售

第四条 制造叉车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未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不得制造叉车。叉车制造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制造活动。

第五条 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叉车、部件或者试制叉车新产品、新部件,必须进行型式试验。

第六条 从事叉车改造、维修的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销售叉车时,销售者应当附有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使用维修说明等文件。

第八条 境外企业销售境外制造的叉车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明确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代理商。代理商应当持相关资料到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并对拟在中国销售的叉车作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合格的进口叉车才能在中国进行销售,代理商对产品安全和质量全面负责。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非法制造、非法改装、非法拼装的叉车。

第三章 叉车使用

第十条 叉车使用单位是指具有叉车管理权利和和管理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限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户,以下合称‘单位’),包括叉车登记单位、合同安全管理专业公司、出租单位、承租单位、终端用户单位等。

第十一条 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在叉车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到所在区、县级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核发使用登记证,领取叉车牌照: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一式 2 份);

(二)登记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出厂合格证明与使用维修说明书;

(四)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报告书;

(五)操作人员证书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或有效的安全管理合同);

(六)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安全承诺书。

第十二条 叉车登记内容变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办理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变更、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 叉车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登记单位应当及时报废,并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四条 叉车使用登记证、牌照丢失或者损毁,叉车登记单位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原登记部门提交身份证明、遗失申明和申请材料。原登记部门经与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工作日内补发。

第十五条 叉车登记单位应当逐台建立叉车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和资料;

(二)叉车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叉车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叉车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叉车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十六条 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对叉车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

日常维修保养应当由有相应特种设备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作业资格人员的叉车使用单位,应当委托有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资格人员的单位进行日常维修保养。

第十七条 叉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叉车因使用地点变化需要通过道路转移的,应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第十八条 叉车作业人员 (包括操作、维修保养等人员,下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工作。叉车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随身携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第十九条 终端用户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叉车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叉车发生事故后,终端用户单位和现场人员应当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从事叉车租赁业务的单位,应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用于出租的叉车必须办理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第二十一条 叉车的承租单位应对承租的叉车使用安全负责,禁止承租下列叉车:

(一)没有在登记部门进行使用登记的;

(二)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三)未经定期检验(含首检)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第二十二条 对于缺少安全管理资源的单位,鼓励将叉车日常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合同形式委托给叉车维修保养专业公司管理,由被委托的专业公司承担合同范围内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章 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在用叉车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叉车登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定期检验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叉车,不得继续使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收回其牌照。

第二十四条 检验机构在接到检验申请后,应当按检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及时安排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机构在进行叉车检验检测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叉车登记单位和终端用户单位,并立即书面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叉车制造、销售、登记、管理、终端用户、改造、维修、租赁等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工商、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二手叉车交易市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所称的叉车,是指具有各种叉具,能够对货物进行升降和移动及装卸作业的搬运车辆,包括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内燃侧面叉车、插腿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三向堆垛叉车、托盘堆垛车、防暴叉车等。

叉车作业安全培训,叉车作业有哪些安全注意事项

一、起步时

1

、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障碍后,

先鸣笛后起步。

2

、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

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3

、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二、

行驶时

1

、货叉低端距地高度应保持

300-400mm

,门架须后倾

2

、行驶时不得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将有无

障碍物刮碰。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3

、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

、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发出行驶信号。禁止高速急转弯,

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5

、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6

、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

距离。

7

、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于不防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

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

8

、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倒车时

要低速行驶

9

、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10

、叉车厂区安全行驶速度

5

公里

/

小时,进入生产车间区域必须低速安全

行驶。

11

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

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12

、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和上报,绝不带病作业和隐瞒不报。

三、离开叉车

1

、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

2

、停车制动手柄拉死或压下手刹开关。

3

、发动机熄火,停电。

(除特殊情况,如驾驶员不离开车辆视线且不超过

1

分钟)

4

、拔下钥匙。

四、行驶参数

1

、出车前必须先检查;

2

、行驶中遇前面有人应在

5 m

以外发出信号;

3

、厂内行驶速度不超过

15

km/h

,厂门、电梯、拐弯、人多、通道狭窄等

其它复杂区域时时速不超过

10 km/h

4

、行车时货物低点离地应在

0.3m~0.4 m

5

转弯不得过急

,防止

自由转弯

的倾向;

6

上下坡应缓慢而均速运行

,不得在坡道上转弯

7

、不得横跨坡度行驶,当坡度大于

10 %

时,下坡应倒车行驶;

8

、叉车人员载运货物前行时,如遇大型或笨重货物去当驾驶员视线时,应

采取倒车行使

.

五、作业中应遵守

八不准

1

、不准单叉作业。

2

、不准将货物升高长距离行驶。

3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的方法取货。

4

、不准用货叉直接铲运化学药品、易燃品等危化品。

5

、不准用惯性力取货。

6

、不准用制动性力流放圆形或易滚物品。

7

、不准在货盘或货叉上带人作业,货叉升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

8

、不准在斜坡路面上横向行驶。

.

注意事项

结合以上基本操作再根据我们公司叉车使用情况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在车间出入口驾驶叉车要一慢二看三鸣笛。

2.

作为特种机动车特性十次事故九次快,

所以我们现在的叉车行驶速度需要

加强控制。

3.

启动叉车前确认所载物是否固定牢固,叉车档位是否在空挡。

4.

对无证驾驶和违章驾驶的要敢于说不。

叉车管理方法

叉车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工及相关人员。

3。职责

3。1叉车工负责叉车使用和日常检查。

3。2管理者负责叉车润滑油添加、一般故障

3。3叉车工的调度以个车间的需要决定、

3。4人力资源部负责叉

4。程序

4。1叉车工要求

4。1。1叉车工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后方能上岗,无*人员

4。1。2未经公司的安排,叉

4。1。3叉车工不准酒后驾车。

4。1。4叉车工驾车要穿着整齐,不得赤膊、穿拖鞋开车作业。

4。1。5叉车工不准进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如驾车去食堂吃饭、出买东西、干私活、非规定工作范围内未经部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否完好;货叉是否弯曲、

4。2。2检查各油路系统所

4。2。3检查发动机、液压油、柴油及冷却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许范围,检查电解液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

4。3驾驶规定

4。3。1原则上规定专车专人使用,未经

4。3。2启动叉车前,先检查制动踏板是

4。3。3启动叉车时,应先进行预热,等预热指示灯灭了之后再启动,启动后,立即松开点火钥匙。再次启

4。3。4叉车启时,注意观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看清反观镜及观察左右侧的况,亮转向灯,慢行并鸣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反观镜及回头

4。3。5行驶时,货叉应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若下斜坡坡度较大的,叉车

4。3。6叉车需依照[右左下"方向行驶,驾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在出入交叉口、门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并鸣喇叭;在潮湿、光滑、凹凸不平的地面上行驶或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或

4。3。7行车时,叉车工应拒绝他人上车,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8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先把货叉降低至离地100-300mm距离并熄火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的货物不太高,以免挡住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若货叉上的货物很高,影前进的视野,叉车应后退行驶;除短距离移位外,不

4。4。2不要直接运送松散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垛板,不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易滑动之物件必须

4。4。3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

4。4。4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人一定要站在放有垛板货叉上才可工作,不准直接站

4。4。5叉车工朝人推进货物时,应鸣喇叭,等对应声,再慢慢推进,不准盲

4。4。5卸下的货物应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点,货物叉车都不得停放在影响其他车辆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严禁货叉悬时,司机离开叉车;货叉

4。5停放要求

4。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在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

4。5。2停放后将控制杆放在*位置,

4。6保养规定

4。6。1注意保养工作,定时定期进行

4。6。2叉车工每周至清洗叉车外表一次,各部位所需机油、液压油、柴油、电解液及冷却液等应及时补充加足。具体参

4。7叉车工及相关人员,若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叉车理论培训知识

叉车理论知识: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叉车驾驶员除应熟悉本叉车的性能结构外,还应掌握装卸工作的基本知识。

一、在良好的路面上,叉车起重不应超过额定重量,在较差的道路条件下作业,起重量应适当降低,并降低行驶速度。

二、在装载货物时,应接货物大小来调整货叉的距离,货物的重量应平均的由两货叉分搭,以免偏载或开动的货物向一边滑脱。货叉插入货堆后,叉壁应与货物一面相接触,然后门架后倾,将货叉升起离地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驶。

三、严禁高速急转弯行驶,起升或下降货物等,起重架下绝对禁止有人。

四、在超过7°的坡度上运载货物应使货物在坡上的上方。运栽货物行驶时不得作急刹车,以防货物滑出。在搬运大体积货物时,货物挡着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

五、严禁停车后让发动机空转而无人看管,更不允许将货物吊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位置。

六、叉车在中途停车,发动机空转时应后倾收回门架,当发动机停车后应使滑架下落,并前倾使货叉着地。

七、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没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作业。

八、为了提高叉车的使用寿命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为保持叉车最佳运行状态和各零部正常运转,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对本机器严格地进行定期保养。

每班出车前必须检查以下各处:

四、检查车轮螺栓紧固程度及各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值。

五、检查转向及制动系统的灵活住和可靠性。

六、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有搭铁,接头是否有松动现象,喇叭、转向灯、制动灯及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以上准备工作完成后,才能开始工作。

一、 基本要求

1、驾驶员的基本要求:

1)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心强

2)安全知识及技术素质过硬,身体素质好;

3)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以下地段不允许停放车辆:

1)交叉路口、厂房门口15m以内的地段;

2)坡度大于5°的路段;

3)道路一侧有障碍物时,与障碍物长度相等的地段两端各20米以内的地段;

3、驾驶叉车在厂内行驶时,不得超高速行驶,应坚持减速、鸣笛、靠右行的原则;

4、运输货物时,装载宽度左右不得超出车宽0.2m,装载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2m,装载长度不得超过叉车长;

5、向油箱内加油时应注意:发动机未熄火前,不得向叉车内添加燃油;

6、叉车行经车间门口、路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7、踩、放油门踏板时应做到轻踩、换抬,不可忽踏忽放或连续抖动;

二、驾驶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叉车上除司机以外一律不得载客;

2、行车时,货叉应尽量处于较低的位置;

3、叉车载物在平路上行走时,如果货物过高阻碍司机视线时应倒行;

4、叉车出入车间大门和拐弯时速度不得超过3000米/小时;

5、叉车在运送货物时,起重机柱应倾斜向机身;

6、叉车起重高的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升;下降时,先下降后倾斜;行驶时,货叉离地应有0.3米的高度;

7、严禁酒后驾车;

8、叉车作业“七不准”:

1)不准将货物升高作长距离运输;

2)不准用货叉挑翻托盘的方法卸货;

3)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危险品;

4)不准用单叉作业;

5)不准用惯性力取货;

6)不准在货叉或托盘上带人作业,货叉升起时严禁在货叉下站人;

7)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物品;

三、应对叉车进行正常的润滑、紧固、检查、调整等维护保养工作,检查的项目主要包括:

1、货叉肯和支架是否变形和裂纹;

2、皮带的张紧力;

3、倾斜汽缸、倾斜杆螺丝是否松动;

4、车轮螺丝是否松动、轮胎是否损伤;

5、冷却水量、发电机油量、刹车油量、升降液压油量、燃油量;

6、蓄电池电解液液面高度;

7、方向盘的转向及倾斜;

8、喇叭、各个灯泡及计量器是否完好;

9、发动机声音及杂音的检查;

10、停车手刹、脚刹功能;

11、离合器踏板及油门踏板检查。

 (1)主要危害类型

1)翻倒:由于基础不牢、超机械工作能力范围运行和运行时碰到障碍物等原因造成;

2)超载:超过工作载荷、超过运行半径等;

3)碰撞:与建筑物、管道、堆积物及其他车辆之间的碰撞。

4)楼板缺陷:楼板不牢固或承载能力不够。在使用车辆时,应查明楼板的承重能力(地面层除外)。

5)载物失落;如果设备不合适,会造成载荷从叉车上滑落的现象。

6)爆炸及燃烧:电缆线短路、油管破裂、粉尘堆积或电池充电时产生氢气等情况下,都有可能导致爆炸及燃烧。运载车辆在运送可燃气体时,本身也有可能成为火源。

7)乘员:在没有乘椅及相应设施时,不应载有乘员。

为安全使用工业载重车辆,应注意以下事项

1) 作业场所:地面需适合车辆使用,在车辆运动的路线上,地面应平坦且没有障碍物。场地上的堆栈及存放物的布局应合理,当车辆及作业人员必须在有限的空间内穿行时,需要提供必要的通道,且规定有明显标记的行动路线。作业区应禁止行人入内,否则,应在通道上设置明确的标识或适当的警示信号,以标明优先行动的顺序。

2) 对于进出及堆放作业,应有合适的照明条件。装载区域要有适当的布局而且为车辆停放提供三角木楔来稳定停放。在允许的载荷范围内,地面坡度不应超过1:10,否则,要使用制造商指明的在给定载荷下可以在更陡的路面上运行的车辆。电池充电区域应当与作业区分开,要求禁烟、通风并禁止明火。

检查车辆

(1)叉车作业前,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检查启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3)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叉车运行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6)电瓶叉车除应检查以上内容外,还应按电瓶车的有关检查内容,对电瓶叉车的电路进行检查。

(二)起步

(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气压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须达到规定值才可起步。

(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4)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三)行驶

(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面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2)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又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总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3)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发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5)内燃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6)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7)载物行驶在超过7度和用高于一挡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制动器。

(8)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丰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9)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在不妨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体挡住驾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倒开叉车。

(10)叉车由后轮控制转向,所以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避免初学者驾驶时经常出现的转弯过急现象。(11)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12)叉车载货下坡时,应倒退行驶,以防货物颠落。(四)装卸

(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2)载物高度不得庶挡驾驶员的视线。

(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货叉车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木垫等,以免碾压物飞起伤人。

(5)用货叉叉取货物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小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与坚硬物体碰撞。

(7)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

(8)叉车叉物作业,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9)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

(11)不准在码头岸边直接叉装船上货物。

(12)禁止使用单叉作业。

(13)禁止超载作业。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并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操作规程。要求全体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范围和方法严格执行。为加强叉车操作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规程。

1、人员

1.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2、启动

2.1、车辆启动前,检查起动、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2、当有机械问题的时候, 不能自己进行修理。应关掉叉车并告知机械修理人员。

2.3、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

2.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3、行驶

3.1、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确实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时,应配有专用的用于叉车的篮子,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

3.1.1、在吊笼中工作的人员:数量不超过2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所有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

3.1.2、在吊笼高空作业过程中,叉车驾驶员:

3.1.2.1、如果高空作业性质为盘点、贴标签等基本无危害的工作,叉车驾驶员不要离开叉车,以便及时提供协助;

3.1.2.2、如果是维修灯具、管路等需要使用金属工具的工作,叉车驾驶员可以选择戴好安全帽,坐在驾驶室协助;也可以选择离开叉车驾驶室,在叉车周围8~10米之内戴好安全帽作安全监护,提示行人绕行以及警告无关人员不得操作叉车。

3.2、除装卸货外,必须靠右边行驶;

3.3、空载时货叉距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

3.4、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

3.5、应与其它叉车保持三台自身叉车长的安全距离,叉车会车时除外;

3.6、在交叉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3.7、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3.8、在斜道上行驶时,

3.8.1空车上下斜坡 – 如果在斜坡上空车行使, 需要倒退上坡, 货叉向前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

3.8.2载货时上下斜坡 –如果在斜坡上载货行使, 需要货叉向前行使上坡, 倒退行使下坡。这样重心也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掉头;

3.9、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但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4、作业

4.1、严禁超载、偏载行驶。

4.2、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以及相反的过程期间,必须启动刹车。

4.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4.4、遵守“七不准”

4.4.1 不准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4.4.2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4.4.3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

4.4.4 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4.4.5 不准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4.4.6 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4.4.7 不准用叉车去拖其他车,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行政组主任同意。

4.5、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6、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4.7、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4.8、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有人。

4.9、搬运影响视线的货物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4.10、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发货台是否靠紧,货车车轮是否按规定将三角木垫好,车厢里是否有人,估计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4.11、发现或损坏货物、设施要如实上报。

4.12、为了保护驾驶人员,叉车装备有头顶保护装置。驾驶人员的身体包括手和脚都应该在保护范围之内

5、停车

5.1、尽量避免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后刹车,切断电路,并不能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上

5.2、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旁。

5.3、叉车暂时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拉刹车。

6、充电

6.1、使用充电器时,要选用与叉车配套的充电器,要轻拿轻放。

6.2、充完电后,应先关掉电源,再拉出充电器插头,并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放在地上。

7、维护

7.1、发现叉车有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停车检查。

7.2、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不能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7.3、严格按照公司的叉车保养、维修规程进行维保。

8、意外

如遇到意外,应该做到:

8.1、紧伏到方向盘上或操作手柄,并抓紧方向盘或操作手柄。

8.2、身体靠在叉车倾倒方向的反面。

8.3、注意防止损伤头部或胸部,叉车翻车时千万不能跳车。

9、罚则

9.1 违反本规程下列条款者,给予口头警告一次;两次口头警告视为一次书面警告:

1.2,2.1,2.3,2.4,3.3,3.4,3.5,3.6,3.9,4.2,4.5,4.6,4.7,4.9,4.10,4.11,4.12、5.1,5.3,6.1,7.1。

9.2 违反本规程剩余的其他条款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9.3 不管违反本规程哪一条款,只要造成严重人员伤害、财产严重损失和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给予严重警告,触犯法律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什么叫最大起重量和载荷中心?它们的关系如何?

货物重心与载荷中心处于同一铅垂线时,叉车所能装卸货物的最大重量,称为叉车的最大起重量;标准载荷重心到货叉垂直段前壁的水平距离称为叉车的载荷中心。通常载荷中心是按标准在设计时规定的亦即不同起重量的叉车一般情况下载荷中心是不同的。当货物的重心在载荷中心范围内地,叉车能以最大起重量进行装卸作业,否则叉车的稳定性会遭到破坏而易发生事故。

什么是叉车的稳定性?

叉车的稳定性是指叉车进行装卸作业和在各种道路上行驶时抵抗倾覆的能力,可分为纵向稳定性和横向稳定性。纵向稳定性是指叉车抵抗围绕车轴纵向翻车的能力。横向稳定性是指叉车抵抗侧翻和侧滑的能力。

叉车工作后货叉和门架应如何停置?

叉车工作后必须将货叉降置地面,门架要回复原位(正中垂直)。目的是为了让液压系统获得卸荷保护,以避免液压系统内各元件(特别是密封元件)由于长时间受压而变形损坏。

叉车门架抖动和门架自动前后倾的原因分别是什么?

抖动的原因:

(1)门架支撑销轴与铜套间的间隙过大;

(2)内外门架滑动钢板间的间隙过大;

(3)两起动链松紧不一;

(4)滚轮磨损过度。

自动前后倾的原因:

(1)斜倾油缸密封件损坏;

(2)多路阀内漏。

货叉提升后自动下滑的原因是什么?

(1)活塞皮碗老化或损坏;

(2)起升油缸与活塞间的间隙过大;

(3)液压分配器起升阀筒与起升阀杆间的间隙过大;

(4)管路或接头漏油。

货叉起升速度过慢和不能起升的原因是什么?

起升过慢的原因:

(1)油泵磨损或漏油;

(2)分配器安全阀弹簧压力过低或钢珠与阀座磨损;

(3)分配器起升阀筒与起升阀杆间隙过大;

(4)起升油缸与活塞的间隙过大,或皮碗老化、损坏;

(5)管路或接头漏油;

(6)单向节流阀不灵。

货叉不能起升的原因

(1)油箱缺油;

(2)油管接头堵塞或严重漏油;

(3)油泵损坏;

(4)安全阀弹簧折断或产生永久变形。

叉车的保养分为哪几类?时间间隔怎样?

叉车的保养分为四类,即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日常保养是每天都要进行的保养,通常每工作50小时后进行一级保养,每工作200个小时后进行二级保养,每工作600个小时后进行三级保养。

叉车的日常保养内容是什么?

(1)检查发动机曲轴箱和空气滤清器内的机油量,燃油箱内的燃油量以及散热器内的冷却水量,不足时按要求添加。

(2)检查蓄电池内电解液面的高度,视需要而添加,并保持盖子气孔畅通,极柱与导线接头接合紧密牢固。

(3)检查液压制动器和手制动器的自由行程及工作可靠性,并视需要加注制动液和排除系统内的空气。

(4)检查视轮胎气压并清除嵌入胎纹的杂物。

(5)检查车辆液压系统油箱中的工作油量及管路,接头等处有无渗漏现象。

(6)检查灭火水箱的水位。

(7)检查仪表、灯光、喇叭等的工作情况。

(8)上述各项检查完毕后,起动发动机,检查发动机的运转情况,并检查传动系、制动系以及液压升降等系统的工作是否正常。

叉车一级保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检查发动机的油量、机油粘度及机油中的脏污程度。

(2)清洁蓄电池,视需要添加蒸馏水。

(3)检查风扇皮带外表及其松紧度。

(4)检查变速箱、驱动桥及工作油泵、水泵驱动装置有无异常噪声。

(5)按要求在离合器、制动器纵连杆各部位加注机油或润滑脂。

(6)检查起升油缸、倾斜油缸活塞杆的磨损情况,若有轻微擦伤痕迹可用油石或细砂布磨平。

(7)检查并紧固轮胎的螺栓、螺母。

叉车二级保养的主要作业内容是什么?

(1)清洗发动机油底壳、曲轴箱及油滤清器内部,更换新机油。

(2)清洗燃油箱并检查燃油管路和油泵的接头有无松动、漏油现象。

(3)检查分电器断电触点并调整期间隙。

(4)检查、紧固发电机各外露部位的螺栓。

(5)检查蓄电池的放电量,并视需要进行充电。

(6)更换散热器内的冷却水。

(7)检查、调整离合器和制动器踏板的自由行程以及车轮制动器的制动间隙。

(8)排放工作油箱底部的沉淀杂物和积水,清洗滤网并视情况添加新油。

am, p;am, p;nb, , sp; (9)检查两起重链的松紧程度是否一致。

(10)检查货叉车卡铁及货叉踵部有无变形、开裂等现象。

叉车三级保养的主要作业内容是什么?

(1)调整气门间隙。

(2)测量气缸压力并检查不合要求的原因。

(3)检查离合器的工作性能,视需要加以调整。

(4)检查方向盘的自由行程及转向系拉杆的连接情况,并检查转向节销和转向扇形臂架销轴的磨损情况。

(5)检查离合器及制动踏板轴的轴承磨损情况。

(6)全面清洗叉车,并检查和紧固所有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

叉车的安全操作规程有哪些?

(一)检查车辆

(1)叉车作业前,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检查启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3)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叉车运行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6)电瓶叉车除应检查以上内容外,还应按电瓶车的有关检查内容,对电瓶叉车的电路进行检查。

(二)起步

(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气压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须达到规定值才可起步。

(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4)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三)行驶

(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面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2)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又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总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3)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发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5)内燃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6)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7)载物行驶在超过7度和用高于一挡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制动器。

(8)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丰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9)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在不妨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体挡住驾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倒开叉车。

(10)叉车由后轮控制转向,所以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避免初学者驾驶时经常出现的转弯过急现象。

(11)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12)叉车载货下坡时,应倒退行驶,以防货物颠落。

(四)装卸

(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2)载物高度不得庶挡驾驶员的视线。

(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货叉车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木垫等,以免碾压物飞起伤人。

(5)用货叉叉取货物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小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缶坚硬物体碰撞。

(7)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

(8)叉车叉物作业,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9)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

(11)不准在码头岸边直接叉装船上货物。

(12)禁止使用单叉作业。

(13)禁止超载作业。

关于叉车相关管理规定培训和叉车相关管理规定培训目的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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